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林学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中林会办字〔2013〕029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或提出重要创新学术思想。
(三)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四)被推荐、提名的人选应为中国林学会会员,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程技术领域或涉密领域不包含在评选范围内。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我校确定1名候选人上报中国林学会。
三、需报送的材料
(一)《第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可从中国科协网站下载
http://www.cast.org.cn
(三)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3年7月22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至校科学技术处,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znlkjc@163.com。
联系人: 李 晴
联系电话:0731—85623219
科学技术处
200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