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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工作职责
科学技术处工作职责

   科学技术处(科技产业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

1. 会同社科部门研究制订学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各学院子规划和计划实施情况。

2. 会同社科部门起草和完善学校科技管理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对学校科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管理。

3. 负责组织自然科学纵向科研项目及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负责组织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以及科技社会服务工作。

4. 负责自然科学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登记、评奖、报奖、归档等工作。

5. 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咨询、宣传、培训、申报、统计、运营、保密、维权等工作。

6. 负责组织自然科学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考核、评估和管理,并建立共享机制;负责组织自然科学科研基地建设与管理;负责校级自然科学科研机构的审查及综合评价工作。

7. 负责组织自然科学科技人才与科技创新团队的遴选与管理工作。

8. 负责组织校级科研项目(校青年基金、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工作。

9. 负责各级各类自然科学科研经费的下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及自然科学科研信息资料收集、发布、管理及有关数据、材料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0. 负责师资和人才引进与考核、职称评审、教师晋级等相关科研材料的审核工作。

11. 组织协调国内外主办或在校召开的国内外自然科学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学校科普宣传以及学会的管理工作。

12. 负责科技产业管理服务、社会合作工作及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市场发展与产业对接工作。

13.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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