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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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06-16

各学院、科研平台、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科研活力,吸纳校内外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实践,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岗位设置范围

1、国家级科研平台,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合同经费≥100万元的其他纵向科研项目、单个横向项目合同经费200万元、单个结转金额30万元的结转项目,须设置≥2个科研助理岗位。

2、省部级科研平台,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合同经费≥50万元的其他纵向科研项目、单个横向项目合同经费100万元的横向项目、单个结转金额20万元的结转项目须设置≥1个科研助理岗位

3、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平台、项目负责人单独或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4、之前已设置了科研助理岗位本次无需重新申报,可直接按流程聘用科研助理。

二、科研助理的职责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具体工作职责由科研项目或平台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科研助理需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会计政策。

(二)遵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

(三)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热心服务。

(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五)应届毕业生(本校或外校)。

四、科研助理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一)科研助理岗位用工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薪酬标准可由各项目或平台自行确定,须与科研助理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相匹配,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办理参加社会保险。

(二)薪酬待遇从聘请的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劳务费及结余资金中支出,对于新立项项目,应结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况认真测算经费需要,据实列支。在研项目如需调整经费预算,可按规定办理。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

(二)科研助理不得选用与科研项目或平台负责人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各项目或平台负责人负责做好科研助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科学研究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各学院负责对科研助理进行相关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

(四)请各项目、平台负责人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1)交学院,学院汇总后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设置需求表》(附件2),于6月19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科研院电子邮箱znlkjc@163.com,申请表纸质档交科学研究部初审。

联系人

科学研究部:罗家豪    85623963  znlkjc@163.com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熊微微  85623887

 


 

                    科学研究部   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中心

2025年6月16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聘用申请表(空表).xlsx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设置需求表(全校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