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三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2年及2022年以前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中2022年以前立项的项目在2024年12月前必须结题。
注:有申报2025年省自科基金项目意向的在研项目负责人,须参与本次结题验收且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新项目。
二、结题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凭个人账号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网址: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于12月21日前完成。
2. 填写验收报告并提交。项目结题是按照任务书上的考核指标要求进行,在系统简况表中选择对应的“结题方式”,在系统中填好并提交。其中,验收报告中的“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附件1)上,需要项目负责人聘请三名小同行专家评审,并在签名表前空格后写上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等。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须在系统“项目变更”选择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提交项目延期验收申请。
3. 同时填写“验收审核工作清单”(附件2)和“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于12月23日前打包发送至科研院指定邮箱(znlkjc@163.com)。
4. 上传信息系统的所有结题验收材料打印一份装订后于12月25日前交至崇德楼809室。
三、项目结题注意事项
1. 未标注项目立项编号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未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2. 项目成果中包括培养研究生的,请附所培养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 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4. 结题报告要按系统提供模板填写,其中“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最后一页的“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最后一页的“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一栏需要项目负责人先聘请三名小同行专家评审,并在签名表前空格后写上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等,评价可参照以下格式:
项目针对/围绕XXX问题,采用XXX的研究方法,开展了XXX方面的研究,解决了XXXX的问题,取得了XXX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方向具有XXX科学意义,具备XXX应用前景/产生了XXX经费效益。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结题条件,同意申请结题。
注意:三名小同行专家要求副高以上职称,非项目组成员,校内校外的均可。
“项目研究工作总结”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三名小同行专家签字,盖学校学术委员会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后,扫描替换原来的再上传。
5. 结题报告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请按照实际开支如实填写,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并经计划财务处、科研院、审计处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到审计处盖章需要本人打印项目结题报告1份,经费使用明细(计划财务处盖章)1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623963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