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项目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除集中申请的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
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
改革举措详见《2024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部分,有重大变化的有:
1.优化申请与评审模式。将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简化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2.取消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将女性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年龄限制放宽到48周岁。取消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允许博士后研究人员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
3.要对简历中论文的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该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2024年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必须先在系统的个人成果中,更新维护本人成果,对论文中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正确标注,自动生成PDF版个人简历文件。
三、限项规定
1.2024年度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但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但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计入;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其余限项规定详见《指南》。
4.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各类项目的限项详见《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四、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注意事项
申请人于1月15日之后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在线填报申请书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见登录界面的“申请培训(申请人)”。若已注册的申请人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在登录界面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自行找回;若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职称、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已变动,请务必及时在信息系统中更新个人信息。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如需申请ISIS系统账号的,请与本学院科研秘书联系注册账号事宜。申请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在申请前应认真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有关规定。《指南》电子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的项目指南栏中浏览(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2.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应符合《指南》中“申请规定”中申请条件与材料的要求,如: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申请部分类型项目时,须经过导师同意。推荐信、同意函等须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在系统附件处上传。注意申请书中不能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应当根据所申请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未要求选择的应当留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中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选择二级代码4位数字,有申请代码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对申请代码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详见《指南》正文中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4.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5年1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5.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6.申请人应遵守项目申请中其他所有的申请规定,详见《指南》中“申请规定”部分。
7.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2024年简历版本已经更新,切勿使用2023年及以前版本的简历。
8.申请人须参照《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进行自查,避免形式审查不合格。于2月26日前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提交后的申请书一式一份报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科技处用于形式审查。
五、各学院注意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申报动员、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等工作,严把项目质量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申报辅导与项目评审工作。为新申请人开通账号,做好申报辅导。开展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参照《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对本学院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初审,要严格审核申请书中申请人和参与人的信息、以及用于项目申请的成果,确保真实无误。
3.于3月1日之前,各学院报送最终版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和签字盖章的“各学院2024年度国自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份到科学技术处,用于申请书的形式审查。
六、进度安排
2月26日之前:各学院做好申报动员,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多轮评审,切实提高申报书质量。申请人完成在线申请书撰写,并下载双面打印提交后的申请书一式一份报所在学院。
3月1日之前:各学院完成形式审查,负责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到科技处。
3月14日之前:科学技术处完成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
3月19日之前: 申请人再次修改申请书并提交最终版本申请书;科学技术处进行最终审核,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七、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咨询方式
1.学校科技处:银老师 电话:0731-85623959。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基金委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部门联系电话详见《项目指南》附录。
附件: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2.各学院2024年度国自科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