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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1-12-06 点击次数:0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2021年绩效分配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科研工作量的统计类别为: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其他科技成果、论文与著作、科研平台、科技服务(含科技服务人才与智库研究成果)。

(二)202111日至20211218日获得的科研工作量,依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中南林发202043号)(附件1)计算科研工作业绩点。

(三)202011日至20201231日获得的科研工作量,2020年未计算科研工作量的可以补报。

(四)202011日之前的科研工作量(除科研项目外)因个人原因未计算工作量的不再受理补报。

(五)科研成果属多人共同完成的,只需第一完成人填报。第一完成人是校外人员的,由校内第一完成人填报。

二、系统填报与材料要求

全部科研工作量须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或完善,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操作指南见附件2)。未在系统中填报并审核通过的科研工作量一律不计算科研业绩。

(一)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

1.科研项目

由项目负责人在“我的项目”栏目中填报或完善项目信息,并在“文档+”处上传立项文件、合同书等文件的电子扫描件。由各学院按“2021年度纵向项目工作量导出数据模板”(附件3-1)格式从系统导出汇总表。20211211日前科研经费未到达学校的项目本次不核算工作量,推迟到下一年度计算。

2. 科研成果奖

由获奖人在“成果新增”的“获奖”栏目中填报,并上传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各学院按“2021年科研工作量统计(科研成果奖)导出数据模板”(附件3-2)格式导出汇总表。

3. 其他科技成果

其他科技成果主要包括:专利、标准、新品种\新产品、良种等科技成果。由科研人员在“成果新增”栏目中填报,并将授权证书电子版或纸质版扫描件上传到附件,已发布的标准需整套上传。所有权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需上交证书原件(专利证书没有原件的,上交证书打印件),由学校统一保管。各学院按“2021年科研工作量统计(专利、标准、新品种\新产品、良种)导出数据模板”(附件3-33-5)格式从系统导出汇总表。

4. 论文与著作

1)学术论文

由科研人员在“我的成果”的“所有推送”栏目中认领属于自己的论文(每篇论文只能认领一次,须由数据创建人在系统内认领;数据创建人原则上是论文工作量的最终认定对象),再上传附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EIA&HCI收录论文需同时提供近期有效检索报告;SCISSCI收录论文分区由学校负责查询,不用提供检索报告)。论文的中英文标题均需分别如实填写,如有论文只有英文标题或中文标题,则另一列(中文/英文)标题栏内复制相同标题,不要填写“无”,也不要留空不填。特别注意,英文论文的英文署名格式必须与系统内个人资料的“英文名”格式一致,否则系统不能正确匹配,如有差别,则需改动或完善个人资料的相关信息。未被网络推送的论文则需手动录入系统,并上传附件。各学院按“2021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学术论文)导出数据模板”(附件3-6)格式从系统导出汇总表。无特别需要说明情况的,不需提供论文的纸质材料。

教研教改类论文一并在系统中认领和填报,学科门类中选择“教研类”,由学院汇总后提交教务处审核。汇总表格式参照学术论文导出数据模板(附件3-6)。

2)学术著作

由作者在系统中“成果新增”的“著作”栏目中填报,并上传著作的Word版文档(用于查重,内容与出版著作须一致),同时需提交著作原件一式三份至科技处或社科处。未提交电子文档的著作不予核算工作量。各学院按“2021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学术著作)导出数据模板”(附件3-7)格式从系统导出汇总表。

5. 科研平台

科研平台的信息已由科技处或社科处填写完善,各学院只需按“2021年科研工作量统计(科研平台)导出数据模板”(附件3-8)格式导出汇总表即可。

6. 科技服务(含科技服务人才与智库研究成果)。

1)科技服务人才

由科研人员在“社会服务”的“科研服务人才”栏目中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附件,同时需提交附件的纸质材料。各学院按模板汇总导出,科研服务人才按“2021年度科技人才工作量导出数据模板”(附件3-9)导出。

2)智库研究成果

由科研人员在“成果新增”的“智库成果”栏目中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附件。各学院按“2021年度智库研究成果工作量导出数据模版”(附件3-10)导出汇总表。

(二)2020年补报科研工作量

1.科研项目

2020年及以前未计算科研工作量的纵向项目填报离线表格“2020及以前纵向项目工作量补报统计表”(附件4-1-1)并报学院汇总。对于20152016年立项纵向项目且2021年度有到账经费的,填报离线表格“20152016年纵向项目到账经费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1-2)并报学院汇总。系统中没有项目信息的还须在系统补填。

2.科研成果奖、其他科技成果、论文与著作、科研平台、科技服务(含科技服务人才与智库研究成果)

由科研人员在系统中填报2020年的科研工作量并上传相应的附件,按照2020年科研工作量补报表格的格式导出未申报过的科研工作量汇总表(附件4-2至附件4-10)。并提交电子表格和相应的纸质佐证材料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科技处或社科处。

(三)单位上报材料整体要求

1.各单位需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全面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有数据须学院初审通过。

2.根据模板要求导出或汇总各类科研工作量,分类打印纸质汇总表。

3.全部汇总表格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4.佐证材料需按汇总表的顺序整理。

5.全部汇总表的电子档发送至科技处或社科处邮箱。

三、工作程序

(一)1218日之前,科研人员在系统中完成填报,各学院做好各项数据的初审工作,并打印和提交汇总表。

(二)1218日至1227日,科技处与社科处将在系统中审核各项数据,请位各位老师及时关注审核情况。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正和完善各项数据。

(三)1228日至31日,科技处与社科处将科研工作量审核后进行公示。

各学院根据学院分类,分别提交纸质材料至科技处或社科处。科研工作量存在类别交叉的情况由科技处与社科处自行协调。

科技处受理以下单位:林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物流与交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风景园林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社科处受理以下单位:商学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旅游学院、政法学院、家具与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班戈学院、国际学院。

其他未明确的部门和单位可根据科研工作的类别自主选择提交科技处或社科处。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科技处

张明龙  85623153   znlkjc@163.com

(二)社科处

张征    85623960  znlskc@126.com

(三)教务处

     85623156  40191021@qq.com

五、特别情况说明

为提升科研系统的安全性,学校已停止通过链接直接登陆科研系统,全部改为通过学校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系统。请老师们通过学校主页左下的“服务”栏,选择“信息门户”进行登陆。

 

附件:

1.中南林发202043 关于印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3.2021年新增科研工作量表格

4.2020年科研工作量补报表格

科技处、社科处

                                                                 2021126

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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