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平台、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6〕109号)精神,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科研活力,吸纳校内外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实践,并更加突出面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拓展岗位,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岗位设置范围
1、国家级科研平台,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合同经费≥100万元的其他纵向科研项目、单个横向项目合同经费≥200万元、单个结转金额≥30万元的结转项目,须设置≥2个科研助理岗位。
2、省部级科研平台,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合同经费≥50万元的其他纵向科研项目、单个横向项目合同经费≥100万元的横向项目、单个结转金额≥20万元的结转项目,须设置≥1个科研助理岗位。
3、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平台、项目负责人单独或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
4、之前已设置了科研助理岗位本次无需重新申报,可直接按流程聘用科研助理。
二、科研助理的职责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具体工作职责由科研项目或平台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科研助理需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会计政策。
(二)遵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
(三)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热心服务。
(四)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五)应届毕业生(本校或外校)。
四、科研助理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一)科研助理岗位用工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薪酬标准可由各项目或平台自行确定,须与科研助理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相匹配,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办理参加社会保险,鼓励根据国家政策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薪酬待遇从聘请的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劳务费及结余资金中支出,对于新立项项目,应结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况认真测算经费需要,据实列支;在研项目如需调整经费预算,可按规定办理。鼓励各设岗单位统筹相关经费渠道,提高岗位收入和综合保障水平,探索科研助理多元化职业发展通道。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本次岗位设置应紧密结合国家九部门通知要求,突出面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人才支撑。
(二)科研助理不得选用与科研项目或平台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各项目或平台负责人负责做好科研助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科学研究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各学院负责对科研助理进行相关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鼓励各部门与地方联动,积极组织科研助理岗位招录活动,做好政策宣讲和供需对接。
(四)请各项目、平台负责人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1)交学院,学院汇总后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设置需求表》(附件2),发送至科学研究部电子邮箱znlkjc@163.com,申请表纸质档交科学研究部初审。
六、联系人
科学研究部:罗家豪 85623963 znlkjc@163.com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熊微微 85623887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聘用申请表
附件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设置需求表(汇总表)
科学研究部 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中心
2026年6月18日
- 附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设置需求表(全校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助理岗位聘用申请表(空表).xls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