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类别
本年度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强省建设的重要部署,谋划和推动“十五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突出科学问题,体现学术引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选题要充分体现《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 2026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要求,根据《课题指南》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本年度规划课题包括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申报人应在《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3)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主要服务方向、学科分类(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课题名称、依据课题指南序号(不属于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资助课题与一般(自筹经费)项目分开申报,申报名额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课题立项未通过的,不参加一般资助课题评审。
二、申报指标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其中资助课题(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我校限报14项;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我校限报3项。
三、申报要求
(一)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行承诺制。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申报时参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附件2)自行确定预期研究成果的形式、数量和级别等,一经立项,不得擅自变更。课题申报时承诺的研究成果为结题必须达到的要件。课题达到申报书中预期研究目标,形成预期研究成果,可申请结题。
(二)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提交的《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申报人及参研人员的签名。
(四)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且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上述课题被撤项和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五)青年资助课题男性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91年4月1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6年4月1日后出生)。
四、资助额度
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 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五、申报方式
1.因限额申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评审书》,打印填写完整的《评审书》(3份)和汇总表(附件5)交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于4月20日统一交科学研究部,汇总表发至科研部邮箱,科研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科学研究部评审的课题,课题申请人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j1.ping2000.com)进行申报。新用户请以实名信息注册,提醒科学研究部审核通过注册信息后,方可登录系统。登录系统后请完善用户详细信息。每个身份证号码都只能是唯一用户,请不要重复注册,并自行记好用户密码。
3.最终材料报送要求:通过科学研究部评审的课题,申请者在4月28日前务必完成系统提交,以便科学研究部及时完成系统审核,申报系统需上传已签字盖章的学校审核意见图片,届时请向科学研究部索取。申请者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2份《评审书》和5份《活页》(附件4),内容与网上提交材料完全一致,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签字后交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于4月29日统一交科学研究部809室。
联系人:姚佳丽
联系电话:85623963
电子邮箱:znlskc@126.com
科学研究部
2026年4月7日
- 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指南.pdf】已下载次
- 附件【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2018年9月修订).pdf】已下载次
- 附件【3.课题申请·评审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已下载次
- 附件【5.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