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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科普阵地建设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全域科普工作走深走实,促进“科普、科创、科研、科教”资源融合发展。依据《长沙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长科协发〔2023〕4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本次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长沙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认定标准,依托教学、科研、生产、传媒和服务等资源载体,长期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场所或机构。
二、认定程序
(一)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单位,按要求自愿备齐材料,申报条件详见附件长沙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
(二)受理和推荐。区县(市)科协受理、审核本地区长沙市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材料,并在通过审核的《长沙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中填写推荐意见,汇总推荐材料。
(三)审核认定。市科协科普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复审,提出建议名单,经市科协党组会审核,确定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发文。拟认定名单在市科协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协发文命名“长沙市科普教育基地”。
三、申报材料
(一)长沙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
(二)法人资格证明、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三)近两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和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
(四)本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五)科普经费投入证明。
(六)其他可体现科普能力与成效的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限额申报,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须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于4月9日提交至科学研究部,逾期概不受理,电子版材料发邮箱(znlkjc@163.com)。申报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密
联系电话:0731-85623963
科学研究部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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