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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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01-05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科技项目实施管理与验收,提升科技资金使用绩效,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长沙市科技项目验收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2025年的长沙市科技项目将采取“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方式,定期清理并组织验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项目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的项目和2024年申请延期的10万元及以下项目,项目负责人均已收到验收短信通知。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负责人与长沙市科技局签订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中有关目标任务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着重验收以下内容:

(一)合同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关键技术研发及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专利、论文等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支出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人才培养、经济效益、环保等主要社会指标完成情况。

(二)经费使用情况。立项项目专项经费核算、使用情况。

(三)项目其它绩效情况。专项组织实施与服务取得的其它成效,如产学研结合、重大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

三、验收程序

(一)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通过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175.6.46.174:8088/Admin/Default.aspx)填写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并对照任务书约定的指标上传项目执行、指标完成情况和财务凭证等相关附件材料(含投入、产出方面的相关票据)。其中附件材料按照系统主要包括:

1、验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系统中“导出项目验收申报表”的第2页)

2、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收支明细账”盖财务公章)

3、政府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经费决算表”盖财务公章)

4、资金支出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原始发票、转账凭证等)项目投入的佐证材料;

5、技术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请或授权专利、获得省、国家级项目或科技奖、人才培养(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

6、自查验收报告(应含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形成的技术成果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经费决算情况,特别是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专家评价。请项目负责人组织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建议是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对项目成果进行评议并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同时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找一名财务专家即学校计划财务处朱梅老师在三名专家后签字(样表见附件1,文档中标黄色部分请如实填写),填写后的未签名未盖章原始WORD文档和签字盖章版本的扫描件以“项目编号+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znlkjc@163.com

(三)纸质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填报后将《长沙市科技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含系统导出的《验收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和《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专家综合评审意见》(附件1,单独打印无需装订),一式一份交至学校科研院(崇德楼809),涉及到用印的部分请在OA系统走用印流程,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部联系人:吴鑫85623963

计财处联系人:朱梅,85623226

联系邮箱:znlkjc@163.com

附件:1.长沙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专家综合评审意见(样表)



科学研究部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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