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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9-06-05 点击次数:0

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开放基金项目,下同)结题材料正式通过网络进行受理,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准备纸质和电子版结题材料

1、纸质版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结题情况一览表、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和参考文献等内容。相关研究成果如果是专著须提供原著;如果是论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原件待查验后返回本人。请将以上材料分开装订并装袋,封面贴《结题表》首页。

2、电子版结题材料。请将结题报告、结题情况一览表、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建立个人文件夹,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如“张三15A01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

二、学校组织专家集中评议

学校将择期组织3-5名专家对本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将发给项目主持人专家验收意见,并进行网上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点击结题登陆系统,凭项目编号和项目负责人姓名进入系统后上传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和相关研究成果扫描件。专著只上传封面和版权页,论文只上传首页和已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页面(建议扫描成彩色的PDF文件格式)。

四、相关要求

1、自立项之日起,研究期限不满2年的,结题申请不予受理。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省教育厅每年集中受理结题材料两次,分别为6月份和12月份。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与之一致。逾期将不能上传结题材料。

3、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结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14日之前上交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4、教育厅于320日下发了《关于清理到期未结题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对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对象为2015年及以前(含2015年)立项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未结题项目。已经完成预期成果,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对于已经取得一定进展,目前暂未达到结题条件且没有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次,至201912月底申请结题。对于其它未结题的项目,将予撤项处理。请各有关单位于614日将清理项目申请延期至12月底结题和项目撤项的有关情况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社科类项目报社科处张展,自科类项目报科技处张明龙。现已暂停报销到期未结题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配套经费,项目结题后恢复配套经费报销,对撤项项目学校将收回项目配套经费。

 

联系人:张展(社科处)、张明龙(科技处)

联系电话:8562396385623153

邮 箱:znlskc@126.comznlkjc@163.com

                                       

 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

201963
附件.rar
到期未结题科学研究项目清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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