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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9年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9-04-19 点击次数:0

学校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9年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长知发[2019]16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已开始开展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结合我校实际,可申报项目一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和项目五驻长高校重点发明专利维持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1. 申报对象

1)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企业作为申报主体,联合国内高校、科研组织(或高校科研组织中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实验室及技术中心)、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2)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高校、科研组织(或高校、科研组织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验室及技术中心)作为申报主体,联合市域内企业、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2.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应具备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

技术研发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为我市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军民融合产业,重点支持我市22个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或细分领域前景较好的产业

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居国内前列;

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高校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科研组织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PCT专利视为有效发明专利);

经营状况及资信良好,企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企业与高校、科研组织(实验室及技术中心)应具有相似或相关的技术领域,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设有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较高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服务能力和较丰富的经验,专利代理、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从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并参与本项目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专利代理人不少于3人);

经营状况及资信良好,2018年知识产权服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在经营、科技、知识产权活动中的资信良好,近3年在征信系统、主管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3. 申报程序

1)拟申报的企业、高校、科研组织(实验室及技术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申报项目前须就合作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合作机制及任务分工、预算经费分配及项目实施保障等事项),准备好申报材料。

2)申报主体可于45日起登录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61.187.135.174)下载填报《长沙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向所在区县(市)、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各区县(市)、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初审工作,对所推荐项目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市知识产权局。每个项目需提交《长沙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4. 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长沙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三方合作协议;

4)申报主体的知识产权状况、经营状况(含上一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报告、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经营状况(含上一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报告、财务报表)、从业人员资格、社保证明、专利分析成果等证明材料;

6)《长沙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中其它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等。

5. 经费支持

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助政策》(长知领办发〔20188号)规定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二、驻长高校重点发明专利维持项目

1. 申报对象

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高校。

2. 申报条件

1)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含5件);

2)申请资助的专利为有效专利,且目前未发生专利权属纠纷、未处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3)属于我市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军民融合产业领域技术;

4)该专利市场需求潜力大、发展前景较好;或者该专利对维持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具有重要作用。

3. 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可于45日起登录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61.187.135.174)下载填报《长沙市高校重点发明专利维持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市知识产权局。

4. 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凡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驻长高校重点发明专利维持申报书》;

2)申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有效发明专利证明材料,包括有效发明专利清单、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发明专利有效证明材料;

4)申报专利的最近一年年费缴纳证明材料;

5)拟申请为重点发明专利的相关证明材料。

5. 经费支持

按照《长沙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助政策》(长知领办发〔20188号)规定给予资助。

三、申报要求与时限

请有意申报意向且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先联系学校科技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管理科,索取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的账号,再登录该系统填报。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515日,纸质申报材料于518日前送至崇德楼1107室,电子版发至科技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原文通知网址链接如下:http://csipo.changsha.gov.cn/xxgk/xxgkml/tzgg/201904/t20190404_3292949.html

 

学校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85623219

联系邮箱:znlkjc@163.com

 

附件:

      1.  2019年长沙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  长沙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

     3.  长沙市驻长高校重点发明专利维持项目申报书

                               

 

                                                                      科学技术处

                                                                     2019419

附件1. 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 驻长高校重点发明专利维持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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