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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到期未结题项目结题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9-03-26 点击次数:0

学校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2016]79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南省基金办的紧急通知,现将到期未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对象

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到期未结题的所有省自科基金项目 (其中杰出青年和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须以会议方式验收),本次必须进行结题验收。对于研究失败的项目,必须提交失败原因的分析报告。

二、结题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1.结题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按合同要求结题报告(见附件1)一式两份(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与相关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 对于研究失败的项目附失败原因分析报告)、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见附件3,电子版),通过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 提交最终科技报告。对于2013年(含2013年)以后立项到期未结题的项目,呈交科技报告的授权码统一发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对于2013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所有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本人联系省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夏艳红,电话84586791),告诉对方项目信息后,由省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呈交科技报告的授权码。

2.会议验收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会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先填报好验收报告、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电子版)、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电子版),通过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提交最终科技报告等。具体验收时间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或各市州科技局安排。

三、结题验收的程序

1.结题项目(杰出青年和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除外)负责人按照实际开支填写结题验收报告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打印纸质的结题报告3份(2份必须与附件支撑材料装订一起,1份不要相关附件材料),亲笔签名后分别到学校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盖章,其中一份纸质的结题报告须留存在审计处(留存审计处的结题报告不要相关附件)。

2.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先交到所在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到科技处。电子版发邮箱:znlkjc@163.com

3.材料受理时间:结题项目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419

四、特别提醒

1.2019430日之后,对于到期仍未结题的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不再受理结题申请,并将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40条的规定,采取追回已拨经费、撤销项目资格、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理措施。

2.湖南省基金办文件规定对于今后凡是有到期未结题项目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下一年度的省自科基金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以免影响学校的项目申报。

 

联系人:银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623959

 

科学技术处

2019326

 

附件1: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模板

附件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

附件3: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

附件1: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模板.zip
附件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3: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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