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推荐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的通知》(办科字[2018]120号,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并将我校推荐申报安排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应符合《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规划(2018-2035年)》所划区域和类型,土地使用权须为国家所有,并满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知要求的6项申报条件。
二、申报名额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知,本次全校可推荐申报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
三、工作安排
1.请认真对照通知规定条件进行符合性自评,自愿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申请书》,附齐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汇总表》。同时请有意向申报长期科研基地的学院于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前提前告知科技处联系人申报意向。
2.请于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申请书》按顺序附齐证明材料后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一式3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提交行政楼科技处1303室。同时将《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申请书》及扫描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nlkjc@163.com。
3.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按要求择优推荐并函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张玫 6556,13974929898)
科技处
2018年8月7日
附件: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的通知(含申请书和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