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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8-05-16 点击次数:0
 学校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基金办决定对省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对象

1.项目结题对象:2016年度立项的及2016年以前立项且未完成结题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2017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暂不接收结题材料;

2.项目会议验收对象:2014年度和2015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验收的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3.中期评估对象:2016年度立项的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需准备的材料

1.结题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结题报告一式一份(见附件1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装订成册,包括结题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见附件3,电子版),通过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提交最终科技报告。

2.会议验收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验收报告一式三份(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包括验收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填写专家验收意见初稿(电子版和1份打印好的纸质件)、汇报PPT(杰青10分钟汇报5分钟提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电子版)、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电子版),通过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提交最终科技报告等。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验收项目汇报PPT的内容主要包括这5个方面:对照合同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人才、论文、专利、奖励、获得国家基金情况和获得其他项目情况);突出亮点;成果应用前景;经费使用情况。

3.中期评估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中期评估报告一份(仅需电子版,包括评估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通过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提交中期进展报告。

相关的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模板可到省科技厅网站“样本下载”中下载(网址:http://www.hnst.gov.cn/bsfw/ggfw/ybxz/zrkxjj/),也可从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模板(附件1)中选择相应的报告模板填写。呈交科技报告的授权码由各学院转发给各项目负责人,如未收到,请与本学院科研秘书联系。各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请提前咨询相关市州科技局,确定项目结题验收的报告模板、验收程序等。

三、结题验收和中期评估的方式和程序

1.项目结题方式和程序

符合项目结题对象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制作结题报告,签字后交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并制作相关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一份与结题报告送基金办审核备案。

2.项目会议验收方式和程序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制作验收报告等材料,签字后交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交由项目负责人带至项目验收会场。验收采取专家集中会议的方式进行,具体的程序如下:项目负责人PPT汇报及专家质疑、专家填写《专家验收意见》。

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制作验收报告等材料,签字后交依托单位审核;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交相关市州科技局。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验收由相关市州科技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材料要求、评审程序请各项目负责人咨询市州科技局。

3.中期评估方式和程序

收取有关材料后,由基金办交不同单位进行交叉评估,项目评估时须有外单位人员参与,人员自定,费用自理。

四、具体要求

1. 项目负责人按照实际开支填写结题验收报告中的“项目经费决算表”,打印纸质的结题报告2份或验收报告4,亲笔签名后分别到学校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审核盖章,其中一份纸质的结题报告须留存在审计处。

2.所有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先交到所在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到科技处。电子版发邮箱:znlkjc@163.com

3.材料受理时间:结题项目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64;会议验收暂定时间为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省市联合项目验收时间具体由当地科技局组织安排。

五、注意事项

1. 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统一安排,有在研项目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科技计划项目,请准备申报2019年度项目的科研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结题验收。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相关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

3.未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的论文不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成果。

4.没有正式发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验收成果。

5.项目成果中包括培养研究生的,需附所培养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封面及导师签字页(限指导老师为项目负责人)。

6.SCIEI等收录的论文请提供检索证明。

7.请用荧光笔(彩色笔)在学术论文中“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处作好醒目标识,以便审核。

 

联系人:银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623153

 

科学技术处

2018516

 

附件1: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模板

附件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

附件3: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

 

 

附件1: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模板.zip
附件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3:科研项目成果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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