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发布《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者与科学技术处联系(行政楼1104室),并于7月28日前将《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31-85623219 13975807356
邮箱:znlkjc@163.com
附件:1. 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 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
3. 重点实验室指导意见
4. 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17年7月6日